国家卫计委——2016年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统计

2017-09-11 12:52:00 来源: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

 

一、卫生资源 


(一)医疗卫生机构总数。2016年末,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3394个,比上年减少134个。其中:医院29140个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6518个,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866个。与上年相比,医院增加1553个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5748个,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7061个(由于资源整合,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)(见表1)。

 
医院中,公立医院12708个,民营医院16432个。医院按等级分:三级医院2232个(其中:三级甲等医院1308个),二级医院7944个,一级医院9282个,未定级医院9682个。医院按床位数分: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7490个,100-199张医院4324个,200-499张医院4081个,500-799张医院1643个,800张及以上医院1602个。 
  

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34327个,乡镇卫生院36795个,诊所和医务室201408个,村卫生室638763个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379个。 
  

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,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1个,其中:省级31个、市(地)级416个、县(区、县级市)级2784个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986个,其中:省级31个、市(地)级404个、县(区、县级市)级2500个。

  

(二)床位数。2016年末,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41.0万张,其中:医院568.9万张(占76.8%)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4.2万张(占19.5%)。医院中,公立医院床位占78.3%,民营医院床位占21.7%。与上年比较,床位增加39.5万张,其中:医院床位增加35.8万张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2.8万张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5年5.11张增加到2016年5.37张。

  

(三)卫生人员总数。2016年末,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117.3万人,比上年增加47.9万人(增长4.5%)。 
  

2016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,卫生技术人员845.4万人,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0.0万人,其他技术人员42.6万人,管理人员48.3万人,工勤技能人员80.9万人。卫生技术人员中,执业(助理)医师319.1万人,注册护士350.7万人。与上年比较,卫生技术人员增加44.7万人(增长5.5%),其他人员数见表2。 
  

2016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:医院654.2万人(占58.6%)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8.3万人(占33.0%),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.1万人(占7.8%)。与上年比较,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总数减少0.6万人(见表3)。 
  

2016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:本科及以上占32.2%,大专占39.3%,中专占26.5%,高中及以下占2.0%;技术职务(聘) 结构:高级(主任及副主任级)占7.6%、中级(主治及主管)占20.6%、初级(师、士级)占61.4%、待聘占10.4%。 
  

2016年,每千人口执业(助理)医师2.31人,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.54人;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.51人,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.31人。

 

(四)卫生总费用。据初步核算,2016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46344.9亿元,其中:政府卫生支出13910.3亿元(占30.0%),社会卫生支出19096.7亿元(占41.2%),个人卫生支出13337.9亿元(占28.8%)。人均卫生总费用3351.7元,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.2%。

二、医疗服务 
  

(一)门诊和住院量。2016年,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9.3亿人次,比上年增加2.4亿人次(增长3.1%)。2016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.8次。 
  

2016年总诊疗人次中,医院32.7亿人次(占41.2%)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.7亿人次(占55.1%),其他医疗机构2.9亿人次(占3.7%)。与上年比较,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.9亿人次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0.32亿人次(见表5)。 
  

2016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8.5亿人次(占医院总数的87.2%),民营医院4.2亿人次(占医院总数的12.8%)。 
  

2016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门诊量达18.0亿人次,比上年增加0.4亿人次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22.7%,所占比重比上年下降0.2个百分点。


2016年,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22728万人,比上年增加1674万人(增长8.0%),年住院率为16.5%。 
  

2016年入院人数中,医院17528万人(占77.1%)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65万人(占18.3%),其他医疗机构1035万人(占4.6%)。与上年比较,医院入院增加1441万人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128万人,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增加105万人(见表5)。 
  

2016年,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4750万人(占医院总数的84.2%),民营医院2777万人(占医院总数的15.8%)。

(二)医院医师工作负荷。2016年,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.3人次和住院2.6床日,其中: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.6人次和住院2.6床日。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与上年持平(见表6)。

(三)病床使用。2016年,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85.3%,其中:公立医院91.0%。与上年比较,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0.1个百分点(其中公立医院上升0.6个百分点)。2016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.4日(其中:公立医院9.6日),与上年比较,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下降0.2个百分点。

三、农村卫生 
  

(一)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。2016年底,全国2851个县(县级市)共设有县级医院13640所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18所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36所、县级卫生监督所1853所,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72.8万人。 
  

2016年底,全国3.99万个乡镇共设3.7万个乡镇卫生院,床位122.4万张,卫生人员132.1万人(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1.6万人)。与上年比较,乡镇卫生院减少22个(乡镇撤并后卫生院合并),床位增加2.8万张,人员增加4.3万人 (见表8)。2016年,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由2015年1.24张增加到2016年1.26张,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由1.32人增加到1.36人。

 

  

2016年底,全国56.0万个行政村共设63.9万个村卫生室。村卫生室人员达143.6万人,其中:执业(助理)医师32.0万人、注册护士11.6万人、乡村医生93.3万人。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2.25人。与上年比较,村卫生室数减少0.2万个,人员总数减少1.2万人(见表9)。

(二)农村医疗服务。2016年,全国县级(含县级市)医院诊疗人次达10.8亿人次,比上年增加0.5亿人次;入院人数7849.4万人,比上年增加555.0万人;病床使用率82.0%,比上年上升0.2个百分点。 
  

2016年,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10.8亿人次,比上年增加0.3亿人次;入院人数3800万人,比上年增加124万人。2016年,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.5人次和住院1.6床日。病床使用率60.6%,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.4日。与上年相比,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略有下降,病床使用率提高0.7个百分点,平均住院日与上年持平。 
  

2016年村卫生室诊疗量达18.5亿人次,比上年减少0.4亿人次,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2900人次。 
  

四、社区卫生 
  

(一)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。2016年底,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34327个,其中: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918个,社区卫生服务站25409个。与上年相比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12个,社区卫生服务站减少106个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41.1万人,平均每个中心46人;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1.1万人,平均每站4人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人员数比上年增加1.7万人,增长3.4%。

  

(二)社区医疗服务。2016年,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5.6亿人次,入院人数313.7万人,医疗服务量比上年增加(见表10);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6.3万人次,年入院量352人;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5.9人次和住院0.6日。2016年,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1.6亿人次,平均每站年诊疗量6139人次,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.5人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