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学申获2019年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”

2019-06-06 08:44:00 来源:

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办公室2019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(境外)和留学博士来华(回国)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为期2年。2019年共分三个批次申报评选,资助名额300个,每个名额每年资助30万元/年。目前,第二批正在申报过程中,申报截止日期2019615日。

申请条件:

1.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,思想品德端正,身体健康。

2.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。

3.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,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(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、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.S.News世界大学排名U.S.News& World Report为参考)

对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申请人,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。

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,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,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,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(联系方式: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 010-65907866,  hehong@helmholtz.cn)。

4.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,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。

5.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。

6.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。

7.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(或英文)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。

8.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。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。

9.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(境)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。


 

具体申报要求及程序详见:https://postdocs.pku.edu.cn/tzgg/90562.htm



请各位老师第一时间通知本学院(系、所、中心)博士后合作导师、在站博士后、博士后申请者和应届博士毕业生。